銀行招考/考試時間、學歷及資格條件
一、考試時間
公、民營銀行招考皆屬於不定期招考的特殊考試,主要視招考機關的用人需求提報招考的考試,所以考試日期不固定。
考試別 | 報名日期 | 考試日期 | 複試日期 |
104年兆豐國際商銀理財專員甄選 | 104.01.05-01.30 | 104.02.26前通知 | - |
104年全國農業金庫新進人員甄試 | 104.01.13-01.19 | 104.02.14 | 104.03.21-22 |
104年臺銀證券新進人員甄試 | 104.01.19-01.29 | 104.02.14 | 104.03.22 |
104年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新進人員甄試 | 104.01.05-01.15 | 104.01.31 | 104.03.15 |
104年陽信商業銀行資訊人員甄試 | 103.12.16-12.26 | 104.01.11 | 104.02.06 |
104年華南銀行新進人員甄試 | 103.12.15-12.25 | 104.01.11 | 104.02.13 |
【註】:銀行考試採不定期招考,視各家銀行而定。以上為102年度最新公告考試。 |
二、學歷及資格條件
以下為八大公股行庫常見甄選類別學歷及資格條件,實際甄選學歷及資格條件需以招考單位公告簡章為準。
甄選類別 | 招考銀行 | 學歷及資格條件 |
外匯人員(六職等) | 臺灣企銀 | 1.國內、外大學(含學院)畢業,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。 2.英語程度通過任一語言相關測驗標準者。 |
授信人員(六職等) | 臺灣銀行 | 1.學歷:國內、外大學(含)以上畢業,且已取得畢業證書。 2.工作經驗,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 (1)銀行企業金融授信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驗。 (2)銀行消費金融授信及銀行企業金融授信相關工作合計3年以上經驗。 (3)銀行消費金融授信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驗。 |
法務人員/法律組 (六職等) |
臺灣企銀 | 國內、外大學(含學院)法律系所畢業,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。具律師資格錄取者(須完成律師訓練並於口試時提出律師證照)以七等一級資格進用。 |
第一銀行 | 國內、外大學(含)以上學校,法律相關科系畢業,並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。 | |
臺灣銀行 | 1.國內大學法律學系畢業,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。 2.國內、外研究所(不限系所)畢業,且已取得碩士學位證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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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銀行 | 國內外大學(含)以上學校法律系所畢業,並已取得學士(含)以上學位證書。 | |
資訊人員/ 程試設計員 (六職等) |
臺灣企銀 | 國內、外大學(含學院)資訊相關系所畢業,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,或國內、外大學(含學院)商業相關系所(含商學院、管理學院、經濟系及統計系)畢業,取得學士以上學位,且修習過資訊相關課程或具程式開發經驗者。 |
第一銀行 | 國內、外大學(含)以上學校,資訊工程相關科系(請參閱甄選專區常見問答)畢業,並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。 | |
彰化銀行 | 國內外大學(含)以上資訊、統計、數學、物理、電機及電子相關系所畢業。 | |
一般金融/金融組 (六職等) |
第一銀行 | 國內、外大學(含)以上學校畢業,並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。 |
資訊人員(五職等) | 臺灣企銀 | 國內、外大學(含學院)資訊相關系所畢業,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。 |
臺灣銀行 | 國內、外大學(含)以上畢業,且已取得畢業證書。 | |
一般櫃檯/櫃檯組 (五職等) |
臺灣企銀 | 國內、外大學(含學院)畢業,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。 |
第一銀行 | 高中、職以上學校畢業,並已取得畢業證書。 | |
彰化銀行 | 國內外大專(含)以上學校畢業,並持有畢業證書者。 | |
外勤人員/外務組 (五職等) |
臺灣企銀 | 1.國內、外大學(含學院)畢業,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。 2.已取得普通重型機車駕照。 |
第一銀行 | 1.高中、職以上學校畢業,並已取得畢業證書。 2.具備普通重型機車駕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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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銀行 | 1.國內外大專(含)以上學校畢業,並持有畢業證書者。 2.具備普通重型機車駕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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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金融/金融組 (五職等) |
臺灣銀行 | 國內、外專科(含)以上學校畢業,且已取得畢業證書。 |
合作金庫 | 國內、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,且已取得畢業證書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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